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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文化厅部署文化市场甲流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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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29 14: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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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文化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健康、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我省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冬季又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做好甲流防控和各项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甲流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迅速开展文化市场安全大排查。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化系统抗击雪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厅、演出场所、画廊画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抄告公安消防部门,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要督促网吧、娱乐场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入场登记、场内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制度不落实的,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场所,要及时依法取缔或提请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取缔。二是要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市、县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要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发放防范知识宣传单、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督促经营业主加强经营场所内卫生管理,完善消毒、通风、安检等防控措施,确保经营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对在网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患者或聚集性传染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紧急应对措施。三是要严把文化市场审批环节安全审查关。凡是对在居民区、学校周围等禁设区域设立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凡是对新设立或变更地址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要严格执行消防审批前置原则,凡是没有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的场所,一律不得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加强演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演出活动,确保演出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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