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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制发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
2009-6-11 12:00:12
      近日,省文化厅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门制订并印发了《河北省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要求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要遵循依法、便民、准确、高效的原则,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
      12318是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按照文化部要求由地级市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统一接听。经省文化厅与通信管理部门协调,我省12318举报电话于2005年8月正式开通,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市缺乏统一严格的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使得一些社会举报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针对这一情况,为督促各市进一步做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文化厅制定了《河北省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并制作了《12318举报电话受理批办单(参考样式)》。
      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对举报电话接听、受理、查处、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出严格规定。一是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值班人员要用语文明、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心倾听举报人反映情况,认真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二是对不属于本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职权范围内的举报,举报受理人应告知举报人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将该举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属于本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职权范围内的举报,举报受理人要认真填写举报受理单,拟订处理意见,及时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并根据领导指示迅速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三是根据举报内容,违法违规活动正在进行或证据易灭失的,调查处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其它举报,要选择最佳时机、但一般不超过24小时进行查处。举报内容属实的,要立即进入执法程序。调查核实、查处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匿名举报除外)。四是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交办的举报案件,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调查处理,并上报查处结果。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文化厅报告。五是举报案件办理完毕后,要将核查结果填写在举报受理单上,并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2年。六是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分析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监管工作。七是举报受理人和其他有关执法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及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不得将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或与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和单位。违反保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致使举报人、消费者或相关社会群众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以及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举报电话信号不稳定或不能覆盖各主要通信网络的,省文化厅要求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予以解决,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省文化厅还将适时对各地举报电话开通、受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抓实抓好,切实提高文化市场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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