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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厅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 在全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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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7 3: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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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
文化厅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
在全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引领和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动我省服务贸易中的文化服务和产品出口,并为申报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做好必要准备,文化厅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认真研究,决定共同在全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工作。近日,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征集文化产业项目工作的知》。
《通知》明确了征集文化产业项目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项目的策划和实施要综合分析当地文化资源、市场、资本、技术及人力资源等相关要素,充分考虑文化与其它产业的交融特点,统筹兼顾,相互借势,培养优势,推进实施。二是兼顾两种属性、“两个统一”。在突出项目产业属性的同时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三是开放带动、市场运作。项目的策划和实施要突出创新理念、市场理念和开放理念。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积极参与竞争,切实瞄准国内外两个市场,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发展战略,遵循市场规律,探索市场经营的有效运作形式,培育新型的市场竞争主体。 四是突出地域文化,彰显各自特色。要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不搞一哄而上,杜绝重复建设,要在提炼精华,打造品牌上做文章,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此次文化产业项目征集范围包括创意设计、娱乐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动漫游戏、文化用品、版权交易、艺术培训、印刷复制、传媒出版、影视音像等12个方面。项目类别包括建设类项目、产品策划类项目、演艺活动类项目和大型文化设备制造或采购类项目。同时鼓励报送跨区域、跨行业的融合性项目,有条件的市、县要规划、报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项目,为产业集聚创造条件。鼓励报送国家政策允许境外资本和民营资本进入的项目。只要文化产业项目具有拓展性、典型性,具有市场潜力,均在征集范围之列。
《通知》指出,文化产业项目是吸引境内外投资、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的有利抓手,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切入点。各市、县要以此为契机,对本地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更加自觉地参与组织文化产业项目的拟定、论证和筛选工作,切实把我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推荐上来。各市、县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经三部门共同审核后,将纳入河北省文化产业项目库和河北省国际文化服务贸易项目库。同时,将利用境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媒体、网站(如河北文化产业网、河北文化艺术网、河北省服务贸易指南网等)等积极进行宣传推介,努力为实现文化资源与市场资本、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结合搭建平台,实现以项目的运作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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