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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文化厅颁布《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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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5 20:5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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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建立和完善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江西省文化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政策,制定并颁发了《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
《服务标准》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设施建设标准以及环境、无障碍措施、安全保卫等内容;明确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开放时间、导读工作和开闭馆审批程序;规范了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尤其强调了延伸服务及网站建设、外借服务和电子阅览室的规范管理等。《服务标准》就公共图书馆的现代管理理念、数据统计与分析、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总分馆制等当今图书馆界的部分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规定。《服务标准》对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继续教育、学术研究和读者服务工作监督检查等提出详细的要求。
该《服务标准》是江西省第一部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公共图书馆服务行为的行业标准。该标准的颁发必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省公共图书馆不断科学、健康、有序的发展,为该省公共图书馆的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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