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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命名首批河北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09-7-2 21:54:09
      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实施有效的整体性保护,省文化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命名首批河北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决定》,命名了首批11个河北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别是井陉太行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永年广府古城及临洺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安新白洋淀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邯郸市峰峰矿区磁州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蔚县蔚州古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廊坊市安次区民间音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吴桥县杂技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定古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魏县漳南传统棉纺织技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名县大名府故城和明城周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曲阳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这次评审命名工作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经有关县(市、区)政府申报、各市文化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认真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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