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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普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邯郸召开
2008-10-26 23:26:26

把握四个关系  做好四项工作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普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邯郸召开

    2007年11月27-29日,由省文化厅主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邯郸市文化局共同承办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普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邯郸市召开。各市文化局主管局长、文化科(处)长,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媒体记者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研究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举措和办法,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他指出,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握四个关系,做好四项工作”,即正确把握继承与发展、保护与利用、人的传承与介质传承、提高认识与谋划推进四个关系,着重做好强化政策落实、健全名录体系、加强法规建设和建立科学机制四方面工作。
    彭厅长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部署,科学实施。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二是要精心组织,抓好关键环节。要坚持普查原则,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的指导原则,在普查中做到“四不漏”(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艺人、不漏线索),对新发现的濒危项目、代表性项目重点调查,要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挖掘和整理。三是要加快推进,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普查任务。把普查工作作为现在至2008年的核心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普查工作,确保在2008年8月前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魏力群,邯郸市、石家庄市以及峰峰矿区、易县、沧县文化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讨论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个文件,参观考察了磁州窑传统烧制技艺、伯延民居建筑技艺、永年太极拳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挖掘整理的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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