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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以群众文化工作为支点推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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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2-3 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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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宣传文化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重点做好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工作。
《意见》要求,以县、乡宣传文化工作部门为纽带,以城镇社区和农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单位和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努力引导全市广大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推动群众自办文化发展,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生活品位,抵制不良文化和腐朽思想的侵袭。
《意见》鼓励、提倡有文艺特长或个人爱好的公职人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居住地群众文化活动的培育、组织、引导、扶持工作,促进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等公益活动。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领导,保证全市每一个行政村和居委会都至少建有一支群众文化队伍。通过积极举办、承办市级以上大型文化节庆、文化赛事、文化展览、文化交往等活动,为全市各级、各类群众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促进他们文化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意见》明确,充分利用“以奖代补”等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和群众文化队伍的直接支持力度,确保文化活动设施、设备的功能齐全到位,努力满足全市城乡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求健康的基本需求。
《意见》提出将对该市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群众文化活动的公共文化队伍专业人员,文化热心人、爱好者,文化特色户、特色企业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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