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厅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研究拟定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执行计划;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立法规划,拟定文化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厅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文化行政复议工作;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