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党建在线 -> 共青团工作 -> 正文 |
|
|
|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团费收缴和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
|
| 2010-1-22 0:00:00 |
|
厅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团工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团费收缴和团内统计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团费收缴工作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工作。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向上级团组织缴纳部分团费,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厅直各单位团组织几年以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能够按时足额上缴团费,保证了省直文化系统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请各单位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继续做好2009年度团费缴纳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人每月2元标准上缴文化厅团委。各单位团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交任务完成。
二、团内统计工作
做好共青团员、团组织和专职团干部的统计工作,是团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及时掌握共青团组织情况、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自1999年使用新修订的统计软件以来,各单位团组织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按时按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统计工作。2009年的统计工作,仍按2006年修订后的软件进行(下载地址:http://www.gqt.org.cn ∕download∕software∕)。各单位团组织要继续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此项工作中,严格按照统计软件的标准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统计工作,形成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厅团委。
三、团干部情况统计
团干部是团组织的骨干与核心,准确掌握团干部基本情况是团组织实现各种职能的保证,是团组织进行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省直文化系统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按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厅团委。
团费收缴、团内统计工作是团的两项基础性工作,是衡量各单位团组织工作、团组织状况的重要方面,是开展团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以上工作圆满完成。
各单位2009年度团费收缴及团内统计工作,务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
附件:省直文化系统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省文化厅团委
2010年1月18日
省直文化系统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年龄
|
职务
|
任职
时间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登记对象为厅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