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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团费收缴和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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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14 1: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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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团费收缴和团内统计是及时掌握共青团组织情况、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团费收缴和团内统计工作,根据省直团工委《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08年团费缴纳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人每月1元标准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2008年度团费按时足额上缴文化厅团委。
二、团内统计工作
请登录http://www.gqt.org.cn ∕download∕software∕下载团内统计软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团内统计报表及报表盘报送厅团委。
三、要求
团费收缴工作是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团内统计工作是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为团的领导机关提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数字准确和团费足额上缴。
省文化厅团委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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