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主要职责
1、督促文化厅及文物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履行对文化厅及文物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检查文化厅及文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3、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文化厅和文物局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文化厅及文物局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文化厅及文物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文化厅及文物局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文化厅及文物局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文化厅及文物局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文化厅及文物局做好巡视工作。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省文化厅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对省文化厅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对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号河北省文化厅驻厅纪检组 邮编:0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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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